台灣獼猴在108年1月9日,從保育類野生動物,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,動保團體發現不少民眾私養,甚至出現虐待情況,而林務局9月底正式將台灣獼猴列為禁養動物,11月底前私養的獼猴,必須交給當地主管機關照養,明年4月起,發現非登記在案的私養獼猴,依動保法最高可開罰25萬。詳細新聞內容請見【公視新聞網】 https://...